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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课程分二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在内地学员以不脱产,在职学习为主,同时利用双休日安排面授课程、作业辅导、小组活动、研讨会、专题讲座及课后复习计划,同时辅以文字教材、电子图书馆等教学媒体,完成规定的作业并参加统一考试(课程成绩计算是平时作业与考试成绩各占50%),取得规定的学分。期末考试时间春季班一般安排在每年2月份,秋季班安排在每年的8月份。
第二阶段,去香港继续深造学习,参观考察,符合香港法律及规定条件的,以个人身份向香港公开大学申请相应的学位证书,并参加毕业典礼。该证书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和中国科学院院士、香港公开大学校长梁智仁教授等签发,是一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基本法和香港法律1145章《香港公开大学条例》的法律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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